河南省律师协会《律师办理<反有组织犯罪法>相关案件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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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办理<反有组织犯罪法>相关案件指引说明

《反有组织犯罪法》于2021年12月24日经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通过,并将于2022年5月1日起正式施行。该法的出台,有利于提升扫黑除恶工作法治化、规范化、专业化水平,为系统化地防治有组织犯罪、确保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国家长治久安,提供了强有力的法治保障。

扫黑除恶工作的常态化、机制化开展,广大律师群体也是重要的参与者。通过律师的辩护代理工作,能够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对于确保扫黑除恶斗争始终在法治轨道运行,实现案件办理的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具有重要作用。

《反有组织犯罪法》关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害人以及利害关系人的权利内容的规定,尤其是对涉案财产的认定和处置,相比此前的法律法规以及相关司法解释、规范性文件等,有了新的重大变化,需要通过对比和梳理予以厘清。同时,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开展以来,律师在扫黑除恶案件的辩护代理工作中积累了大量宝贵的实践经验,也暴露出了一些除亟待解决的问题,有必要从律师办理有组织犯罪案件的实际工作出发,制定相应的指引性文件。

基于此,省律协由刑事诉讼法律专业委员会牵头,依托金博大律师事务所成立起草小组,陆咏歌律师担任顾问,朱秀峰律师担任组长,根据《刑法》《刑事诉讼法》《反有组织犯罪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法律解释、规范性文件、两高指导性案例、刑事政策等,经过两个月的工作,草拟完成《律师办理<反有组织犯罪法>相关案件指引》(征求意见稿),通过召开研讨会,收集书面意见等形式,广泛征求了刘德法、蔡军、马松建、王立志、臧冬斌、王鹏祥、王君祥、李杨等省内权威专家学者,以及刑事诉讼法律专业委员会胡大宽、祝卫青、苗典民、张艳艳、邢付渠等等主任、执委、委员的意见,数易其稿,最终形成本指引,在此省律协向他们的辛勤工作表示感谢。

考虑到有组织犯罪案件在办理收案与委托、会见、阅卷、调查取证等方面以及有组织犯罪的辩护思路仍具有较多的共通性,本指引将该部分内容作为一般规定放在第一章,将有组织犯罪的辩护工作作为第二章。同时,《反有组织犯罪法》对涉案财产认定与处置作专章予以规定,说明这一问题在有组织犯罪案件中具有相当的重要性,因此本指引中也设专章规定律师代理当事人财产权利的工作,以起到更好的指引作用。此外,本指引还根据办理有组织犯罪案件的实际情况,提供了办案过程中需要撰写的各种法律文书范本,以便于指导律师通过法律文书与当事人及相关单位进行沟通。

需要说明的是,本指引仅供律师在办理有组织犯罪案件时予以参考,旨在强化提升律师刑事辩护代理业务技能,引导律师遵守法律法规和执业纪律,尽职尽责履行好工作职责,以切实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若本指引公布后,法律、法规、司法解释有新规定的,仍应以新的规范为依据。

 

附:《律师办理<反有组织犯罪法>相关案件指引》编纂小组

顾问:陆咏歌

组长:朱秀峰

成员:石达理、何瑞锋、王永雷、孙保山、张昊、庆一恒、陈刘杰、杜云隆、张晓红、翟东、王少博、岳珍锦

 

河南省律师协会

2022年4月25日

附件及河南省律协发布页面:https://www.hnlawyer.org/tzgg/2469.html

2025年1月6日 1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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