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漯河市L**纵容*社会性质组织、非法倒卖土地使用权案件(改判)
二审委托后发回重审,改判后刑期减少两年六个月
案件承办人:岳珍锦律师
一、案件基本信息采集
涉嫌罪名: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非法倒卖土地使用权罪
承办律师:岳珍锦律师
承办时间:2022年8月至2023年8月
主题词:二审发回重审、改判、减刑
二、案件正文采集
L**涉嫌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与非法倒卖土地使用权罪一案一审被判八年有期徒刑。
一审上诉期内朱律师和岳珍锦律师接受委托,经过律师多次沟通、奋力争取,本案二审发回重审,重审一审阶段打掉一起指控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的指控事实,依法改判为五年六个月有期徒刑。
案情简介:河南省某某县法院一审认定:被告人L**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不依法履行职责,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进行违法犯罪活动,其行为均构成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被告人L**伙同他人,以牟利为目的,违法土地管理法规,非法倒卖土地使用权,情节特别严重,其行为均构成非法倒卖土地使用权罪。被告人L**犯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犯非法倒卖土地使用权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0元,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八年。
三、办案过程采集
2022年7月17日,被告人家属因对委托前案件一审结果(八年有期徒刑)不满意前来咨询。经接待家属并询问案件情况,律师了解到目前案件已经被告人本人提起上诉,案件进入当地中级人民法院,下一步需要律师在二审审理阶段介入,争取改判。
经律师询问委托人,查看并分析判决书,该起案件存在案件事实重复评价、部分事实已过追诉时效、部分涉黑事实证据不足的可能性,需要进一步根据案件卷宗证据情况做精准判断,以此决定案件辩护思路和策略。同时,经律师分析,家属了解到涉黑刑事案件二审直接改判的可能性极小,可以争取的方向是二审人民法院发回一审人民法院重新审理,在重新审理环节通过对案件事实证据、量刑问题与法官沟通,在一审重审这个环节改判。
当日,委托人办理委托手续。次日,律师前往某某中级人民法院递交手续、阅卷并前往看守所进行会见。
在经过全面完整和多次阅卷后,结合会见被告人所了解的案件事实,辩护人多次前往某中级人民法院与承办法官沟通案件,李中峰多次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行为的证据不足,一审法院适用法律错误导致量刑不当;在非法倒卖土地使用权的问题上,一审法院量刑过重。建议二审法院依法改判或发回重审。
2022年9月26日,某中级人民法院裁定本案撤销原判,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
经过重新开庭,就案件争议事实和证据反复与重审法院承办法官的沟通,案件最终改判为五点六个月有期徒刑。案件在重审法院立案后,律师快速反应,及时递交手续并与承办人沟通案件情况,后结合庭审情况,于庭后递交初步辩护意见。根据初步辩护意见得到的反馈,经过反复研究涉案法律问题,于庭后一个月再次提交补充辩护意见,并多次与承办法官沟通案件走向和事实认定问题。